更重要的的是,和諸如和爵士的克拉克森、勇士的希爾德等合同相差不大的球員對比,不論里夫斯還是克里斯蒂的合同都非常具有性價比。當然,也正是基於二人的存在,我認為湖人已經為後詹姆斯時代做好準備。
理由一:特點。如剛才所說,不論里夫斯還是克里斯蒂在攻防兩端都展現出「相應」的特點,更為重要的是從年齡角度看依然具備很好可塑性。潛在的,還有成長的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