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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我的忍讓換來的不是尊重,而是得寸進尺。 事情的導火索,是我無意中發現的一份遺囑。 那天,我在書房整理文件,發現了婆婆的一個筆記本。
翻開第一頁,赫然寫著一行字:「我死後,將這套房留給劉玲。」下面還有她的簽名和日期。 看到這句話,我的怒火瞬間被點燃了。
她竟然想把我的陪嫁房留給小姑子?她是不是瘋了?! 我拿著那份遺囑質問劉志,他一臉尷尬地說:「我媽可能只是隨便寫寫,你別當真。」
「隨便寫寫?」我冷笑,「劉志,這是我的房子!她憑什麼這麼安排?」 劉志無言以對。那天晚上,我第一次和他吵得不可開交。
他說我不懂孝順,我說他不懂維護家庭。最終,他摔門而去。 接下來的幾天,我越想越氣,最終決定和婆婆攤牌。
那天晚上,等劉志回家後,我把公公婆婆和劉玲都叫到了客廳。當著他們的面,我把那份遺囑拍在茶几上,冷冷地問婆婆:「媽,這是什麼意思?」
婆婆的臉一下子紅了,嘴裡支支吾吾地說:「我只是覺得你們遲早要換大房子,這房子就留給玲玲住,怎麼了?」
「這房子是我的陪嫁房,不是你們家的財產。你憑什麼說留給她?」我的聲音冷得像冰。
婆婆一聽,立刻跳了起來:「你什麼意思?我們住了這麼多年,這房子早就該是我們家的了!你不就是嫁過來了嗎?房子還不是劉家的?」
「媽,房產證上寫的我的名字,你要不相信,可以自己去查。」我冷冷地看著她,「而且,這幾年我對你們怎麼樣,自己心裡沒點數嗎?
你要真敢把房子留給劉玲,我就讓律師來處理。這是婚前財產,就算離婚了,你們也別想得到一分錢。」
婆婆被我噎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,只能瞪著我,氣得渾身發抖。 那天之後,劉志開始頻繁加班,很少回家。
婆婆則一見到我就冷嘲熱諷,說我忘恩負義,說她辛辛苦苦幫我帶家,結果我卻跟她爭財產。
但我沒有退讓。因為我知道,如果這次妥協,我的底線就會被一點點蠶食。
幾個月後,公公婆婆搬回了老房子。劉志也終於意識到我這些年的委屈,開始主動處理家裡的矛盾。
而我,終於守住了屬於自己的東西。 這個家,我曾經無數次想放棄,但最後卻選擇了堅持。
不是為了別人,而是為了那個曾經在婚禮上對我說「要有底氣」的父親。
這世界上,所有的愛都應該是有底線的。即便是親情,也不能越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