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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以為老公會好言相勸,甚至會反過來對我軟磨硬泡。結果,老公卻一改常態。
他對他爸媽說,爸媽,你們想住在這套新房不是不可以。
曉霞爸媽花了250萬,我們花了200萬,要不我們吃點虧,新房讓給弟弟一家人住。
讓他掏400萬,省下來的50萬塊錢就當是我這個兒子給你們的一次性孝敬費,以後你們就跟著弟弟養老。
老公的話一出口,別說公婆愣住了,就連我這個妻子都愣住了。原來老公也忍受不住公婆的偏心,開始反擊了。
婆婆當場就不願意了,自己來兒子家養老,還得被兒子收錢。哪怕她帶來小兒子一家人又怎麼了。
大兒子2套房子,難道不應該騰出一套房子給自己弟弟一家人住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