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分鐘後婆婆參觀完,自顧自的說道,:「你們的房子其實也不小呢,一百二十多平,你堂哥大偉家的房子也才八十平。
你這就算再多住兩人,也綽綽有餘。」 她這麼一說,我趕緊開口:「怎麼還能再多住下兩人,兩個孩子大了一人一間,我們倆一間。
還有一間是他們倆的書房。一個蘿蔔一個坑,正好的。裝不下多餘的人。」
聽到我這麼說,婆婆氣的用手指著我對著她兒子講到:「建國,你聽聽你老婆說的什麼話,什麼叫多餘的人,那是你親弟弟。
能多餘嗎?」 老公聽到婆婆說小叔子,意識到親媽是想把自己的弟弟打包住進家裡,他當然也不願意。
眼下我們一家四口生活雖然普通但是我們的幸福感很強。要是圖一時之快讓小叔子住進來。
那往後的日子是可以預見的難過。 老公鄭重道:「媽,孩她媽說的沒錯,我的房子雖然大,但是每個房間都用著呢。
小勇現在也是二十多歲的大人了。跟著我們一家擠在一起也不舒服。這個念頭您還是打消吧。」
婆婆被我們倆氣的不行,扭頭就要走。 走兩步又轉過身把剛才她拎來的蔬菜原封不動地又帶走了。
看著她的動作,我們四個人難得這麼有默契。 一個說話挽留的都沒有。
吃完飯,倆孩子去書房看書,老公和我在廚房裡收拾碗筷。
聊著剛才的事,我說:「小勇聽說談好女朋友了,聯繫你媽說的話,你不會是打算讓他們兩口子住我們的房子吧。」
老公吐了口氣:「不敢保證,看我媽剛才的行為,八九不離十。」
防人之心不可無,既然說到這,我乾脆給老公下了死命令,「不管你媽說啥,或者是用什麼辦法,都不能點頭。不然咱倆先離婚。」
老公答應了。 晚上躺在床上。 回想著以前的生活,才明白那句輕舟已過萬重山代表的含義。
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,公婆出了彩禮和三金,也給我們舉辦了婚禮。
可就在我們結完婚的第二天,公公就宣布要和我們分家。
理由是我們倆現在已經結婚組成了自己的家庭。不應該依附著父母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