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管是照顧孩子、做飯還是打掃衛生,婆婆都做得很好,是一個勤快又靈活的人。
老公得意地告訴我:「你看,我之前說的沒錯吧。
我媽媽非常勤快,眼裡總是有事情要做,根本不需要你交代什麼,她就能把事情做得很好。
」
有一天晚上吃飯的時候,婆婆跟我說:「每個月的生活費,你能不能多給一點?4000塊錢根本不夠用。
孩子一到外面就想買吃的,我給他們買,結果錢就不夠了,不給買他們就生氣。
」
那4000塊錢是家裡每個月的伙食費。
其他生活用品,比如洗髮水、沐浴露等,都是我買的。
除非哪天我忘了買,否則都是由我來負責。
在我看來,4000塊錢的伙食費對我們家來說已經足夠了。
我們家有水果、牛奶和零食,孩子們都不缺。
至於玩具,我也沒有看到他們跟婆婆出去玩的時候帶回來新的。
我問婆婆帶孩子出去玩,都給他們買了些什麼。
她說她買了奶茶、棒棒糖和飲料,每次都要花十幾二十塊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