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的命天註定,兩年之後,我的房子毫無徵兆地拆遷了,拆遷款有一百多萬。還沒簽字領款呢,母親和弟妹就找上門來。
母親和弟妹一改往日的嘴臉,拉著我的手,噓寒問暖,母親輕聲責備我好久不回家,弟妹則是幫我收拾行李,嘴裡叨咕著:「姐,房子要拆遷了,你肯定沒地方住,先到我家吧,等房子下來了,再搬進新房。」
我掙脫母親的手,扯掉弟妹手中的行李,漫不經心地說道:「不用了,免得到了辭灶日,我還得另外找地方。」
弟妹尷尬的臉通紅,母親連忙解圍說:「你親弟妹,難道要怪罪一輩子?趕緊回家!」不由分說,弟妹和母親一拖一拽把我拉回了家。
怎麼說都是親人,其實我有錢了,不介意分點給弟弟,只是分多少,我還沒有決定,十萬八萬我會痛快點頭的。
可是沒想到弟妹貪婪,慫恿母親勸說我,女人還是應該嫁人,應該找個人嫁了,靠男人養,還說我作為女兒應該把錢花在娘家,給弟弟買大房子,給母親住大房子才叫孝順和有面,不應該把錢帶到別人家裡。
我的心冷冷的,這就是我的至親對我說的話。
我站起來說:「我不會拿錢給你們的!」母親惱羞成怒,指著我說:「你今天走了以後就永遠不要進這個門,也別叫我媽!」
弟妹氣呼呼地回到自己屋,把門咣當一聲關上了。我頭也不回地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