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4. 具備包容與接納的能力
所有關係想要穩定走下去,必須要具備的能力是:包容。
什麼是包容?
我知道你不夠好,我看到了你的缺點,我願意接納你這些不足;
因為接納你,就等於跟不完美的自己和解;
看見你不完美,我也深知自己是不完美的。
而有了接納,然後才會有包容。
就像父母跟幾歲的孩子相處時,看到孩子搗亂,愛玩,闖禍,冒險,閒不下來……
父母願意包容孩子的行為,並理解這是孩子的天性。
孩子正需要通過這些冒險的,嘗試的行為,去感受、了解、認識這個世界。
人首先應該有自己「精神、心靈上的富足」,然後才能具備包容的能力;
而這種特質,必然會出現在靈魂伴侶之間。
為何多數親密關係,會長期處於對抗、試探和糾纏的痛苦過程?
因為無法包容自己,自然也無法包容對方;
在對方身上看到了自己糟糕的樣子,所以對抗對方,本質上也是對抗自己。
但在靈魂伴侶身上,這是不存在的。
愛到深處不僅是慈悲,更是包容、理解與接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