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玉蘭沉默了,她顯然沒有料到李國華會採取這麼強硬的態度。沉默片刻後,她冷冷地說道:「好,既然你這麼說,那我也不勉強。但你別忘了,我們之間發生的事,我可是有證據的。」
「你有你的證據,我也有我的法律保護。」李國華毫不退縮地回應,眼中充滿了堅定。
最終,張玉蘭選擇了妥協,離開了李國華的生活。
李國華通過法律手段,成功地保住了自己的財產,但這段經歷卻讓他心力交瘁。他終於明白,晚年生活中,情感不能盲目投入,金錢更不能成為情感的紐帶。
回到獨居的生活後,李國華開始慢慢適應一個人的日子。他不再追求所謂的「老來伴」,而是學會與孤獨相處。他經常散步、看書、種花,兒子媳婦現在也比以前更常帶孫子回來看他,李國華漸漸找回了生活的平靜。
有一天,李國華坐在陽台上,望著遠處的夕陽,心中感慨萬千。他自言自語道:「有些事情,寧可孤獨也不能輕易去冒險,尤其是涉及到晚年的幸福和安寧。」
他想,今後的日子,就這樣平靜地度過吧,是否還會有另一個人走進他的生活?他不再期待,也不再奢望。
但如果真有那一天,他是否還能信任對方,再次敞開心扉呢?
生活在一起,要不牽扯到金錢、開銷真的很難嗎?大家怎麼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