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郭偉,你過來,阿姨再跟你說點事?」准岳母把即將要上車的我,一把拉過來。
我爸媽已經在車上等著了。
十分鐘前,兩家老人已經談妥,房子車子外加100萬的聘金,還有20萬的三金,都是我家出。
准岳母這邊沒嫁妝不說,那100萬的聘金,只給我們30萬,作為小家的啟動資金。
剩餘的那70萬,准岳母說,是這麼多年,她供女友讀書的辛苦費。
「阿姨,又有什麼事?」我心裡忐忑地問,畢竟那些條件已經惹得我爸媽非常不高興了。
「是這樣,我這裡有份協議,你簽一下。
」說著,准岳母遞給我一張紙。
我快速地瀏覽了一遍,「阿姨,每個月再給你15000生活費,這不是要了我的命嗎?
我這工作還在實習期,能不能……」我話還沒說完。
「不能!當然,這協議,你也可以不簽,那婚事就免談!」准岳母不容我商量,也不准我告訴女友。
我只得拿筆快速簽上了我的大名,爸媽都是急脾氣,我沒有多餘的時間跟准岳母消耗。
「記得每個月1號,準時轉過來!」准岳母把協議拿在手裡,吩咐我道。
與她拜別後,我趕緊跑回車上。
「兒子,他們家又想怎樣?」我一上來,我媽就問。
「沒什麼事,媽,阿姨就是問問我們家這邊的禮節,怕婚禮那天,失了分寸!」我找了個藉口搪塞著我媽。
如果讓我媽知道,我背著他們,又簽了這樣一份協議。
她肯定會逼著我和女友分手,哪怕搭上那100萬聘金。
在我媽的眼裡,女友能找到我,真是上輩子撞了大運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