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人女兒,父母重男輕女,偏心兒子忽略女兒,女兒是沒有一點辦法的。而同理,公婆要偏心小兒子,忽略大兒子大兒媳,作為兒媳,也是拿他們沒有一點辦法。
因為財產是老人的,如何分配也是老人的自由和權利,作為外人的兒媳婦,更是沒有反駁的餘地和資格。
只是公婆的偏心,會徹底寒了兒媳婦的心。即使她當時沒有計較,但公婆的偏心,會成為兒媳婦的一個陰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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嫁給老公的時候,公婆只拿了五萬塊錢,其餘的什麼都沒有。婆婆當時的原話是,辛苦養大了兒子,兒子就應該自力更生。但他們考慮到我們剛結婚,所以只拿出五萬,至於我們是買房還是創業,他們就不過問了。
我開始以為婆婆只是說給我聽而已,可在後來的買房、裝修和懷孕生孩子,我才徹底明白,婆婆是來真的,因為自從那之後,婆婆果真沒有出過一分錢。
我心裡挺委屈的,但老公卻安慰我,他父母能給五萬就不錯了。至於其他的,確實不是我們能惦記的。雖然道理我都懂得,但還是止不住有些難過和心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