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還是有點不想一家人鬧成這樣,於是就挨個跟子女通了氣,希望他們能知道贍養父母的這個義務。
可是呢,他們還是無動於衷,女兒一如既往說女兒不管娘家事,三個兒子之間就推來推去。
我覺得大兒子最應該贍養我,無論是從家庭條件,還是長幼順序,他作為老大,都應該最先贍養我的。
誰知,我去找了大兒子,可他卻很豪橫,說這不是他一個人的責任, 除了四兄妹均攤,否則別想叫他一個人承擔。
我和他吵了一架,情不自禁下, 說了要找村委調解這事,大兒子直接暴怒,狠狠責罵道:「有本事就去法院告我,看大家笑不笑話你!
說實話,我是不敢走這條丟臉的路子的,畢竟人活一張臉。
而養老這件事,就這樣不告而終,我也徹底放棄。
四年前,我們村被規劃到做工業新區,我的房子和土地魚塘,都被徵收了。 分了三套房子,和80多萬補償款。
當時,四個子女紛紛大變臉,變得很孝順和熱情, 但我卻沒有原諒他們當初的冷漠,也知道他們是為了我的錢和房子而來的。 所以,我做出一個很無情的決定,三套房子我一套都不留,直接低價賣了, 拿著買房子的錢和補償款,直接去了一家比較高端的養老院。
當時,四個子女知道了,都很生氣,說這補償款和房子,有他們的份,理應均分給他們。 可是,他們成家後,一個個把戶口遷出去了,哪裡有他們的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