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F.I.R.」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(本名詹雯婷)提告陳建寧偽造文書不起訴,Faye反被起訴涉嫌誣告,台北地院今(14日)傳喚陳建寧到場,也是兩人反目後首度在法庭對決,稍早開庭結束,Faye也發表957字聲明解釋整起事件的來龍去脈,表示陳建寧先是在2009年於團員們不知情的狀況下,私自將「F.I.R.飛兒樂團」註冊為他公司所有的商標,又在2013年未經她親自簽名也未獲她本人授權的狀況下,逕自代表Faye與華研簽約。
▲▼ 詹雯婷及陳建寧今現身法庭對決。(圖/記者黃克翔攝)
Faye也表示:「一直以來,為了維護我們共同的名字『F.I.R.』,維護我們一起取得來之不易的成績,對於過去的種種,我都可以輕輕揭過。但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,這一次我不得不站出來,用法律保護我自己。提告偽造文書,是為維護事實和心中的正義,是對『詹雯婷』三個字的捍衛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