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:既然你都打算好了,那我就不去了,你們去吧,祝你們玩得愉快。
兒子笑了:媽,我就知道還是你疼我,謝謝媽。我把準備旅遊用的東西都拿了出來,我整理了好一會,兒子還在臥室待著不走,我問他還有什麼事要說?
兒子:媽,你還沒有把你準備好的3萬塊錢(約13.5萬台幣)給我呢,你不給我,我怎麼去啊?
我樂了:我又不去旅遊,我幹嘛出錢呢?你們想去,你們就自己出錢唄。我不想搭理兒子,就去客廳陪二寶玩了。兒子跟在我後面解釋,他知道這麼做委屈了我,不過她也是為我和樂樂考慮。我要是心疼錢,給他兩萬塊,或者一萬五千塊(約6.8萬台幣)也行。兒子跟在我後面問我要錢,我越想越生氣。晚上吃完飯,兒子和兒媳開車去接親家時,我把我的東西收拾好,放在了社區門口的警衛處。兒子回來後,我把樂樂交給他照顧,我藉口出門遛彎,背著包裹回了我自己的家。晚上十點多,兒子給我打電話,問我什麼時候回去?我告訴兒子,我已經和我的好姐妹約好了去雲南玩,機票也已經訂好了,既然他不讓我去,我就自己去了。以後兒子的房貸我也不幫忙還了,我幫他帶了這麼多年的孩子,出錢出力,對得起母親和奶奶這兩個稱呼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