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.
作家劉娜說過:
「夫妻之間最重要的是看見一個人,然後允許他做自己,他才會在你的接納中看見你、靠近你。」
也就是說,只有讓愛人做好了自己,他才會看到伴侶的價值,並且學會珍惜這份感情。
很多時候,愛情也好,婚姻也好,不是強弱之分下,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強制改變和被迫妥協。
雖然對於有些人來說,「馴服」愛人會產生一定的成就感,但是別忘了,一個不能做自己的人,ta的內心往往是壓抑的,甚至痛苦的。
當這種情緒積累到一定程度的時候,要麼逃離,要麼破碎,這也就解釋了,為什麼有的人覺得,明明日子過得好好的,另一半卻堅持要失婚。
無論什麼樣的關系,要想保持長久穩固,那麼處於這段關系中的個體,都能有自己自由成長的空間,都能有好好做自己,成就自己的機會。
婚姻愛情中更是如此,愛一個人並不是牢牢地把對方束縛在身邊,更不是像修剪盆景般把對方變成自己喜歡的模樣。
而是盡最大努力,保留愛人最本真的模樣,讓ta有足夠的空間做自己。
也唯有如此,才能留住「人生若只如初見」時的美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