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本出版於早期的《林青霞自述》中,曾有過關於邵喬茵開始婚姻保衛戰的描寫。
那是1977年拍攝《霧蒙蒙情蒙蒙》時期,一向以生意為重的女強人邵喬茵竟然沒有去上班。
她帶上女兒和打了一半的毛衣,陪在秦漢的片場。
秦漢拍戲的時候她就坐在一邊安靜優雅地打毛衣,秦漢休息的時候她就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美食和飲品,親自為丈夫送過去。
她耐著性子在林青霞面前表現出一副家庭和睦、其樂融融的樣子,希望能夠兵不血刃地讓情敵死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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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難說邵喬茵這種方法是對還是錯,其實這樣對待一個有出軌勢頭的丈夫,也算是足夠得體了。
但當時八卦媒體正每時每刻盯著他們幾人的動向,她的這番操作無疑又成了娛記們爭相報道的新聞。
秦漢當然不希望自己和林青霞之間的緋聞,成為全台灣人茶餘飯後的談資,畢竟那時候他們根本也沒有發生甚麼實質性的進展。
本來就發乎情、止乎禮的相處著,曝出緋聞後兩人基本上連私下見面都沒有過。
被枕邊人這麼一鬧,倒好像是他真的做了什麼一樣,對此秦漢也是不堪其擾,從而和邵喬茵關係更加惡化,但或許是考慮到孩子,他們始終沒有撕破臉。
就這麼暗中較量了一段時間,兩件事的發生還是引發了他們一觸即發的戰爭。
那段時間秦漢自己成立了一家電影公司,在為電影《情奔》選演員的時候,他毫不避嫌的邀請了林青霞。
在片中兩人還上演了情意纏綿的水中吻戲,這讓邵喬茵心裡很不是滋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