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爸媽生養了我和弟弟兩個孩子,其實當時,我爸媽是不能要二胎的。但為了要兒子,後來還是堅持要了二胎。後來弟弟出生了,爸媽的工作也丟了。
照理說,這件事情,就是我爸媽自己的決定,那麼後果也是我爸媽自己承擔。但我爸媽卻說是因為我?說我如果是一個男孩子,就沒有後面的事情了。
這是我能選擇的嗎?就這樣,我和所有重男輕女的家庭中成長的女孩子一樣,從小就沒有感受過什麼父愛和母愛。我小小年紀,就開始做家務,初中畢業後,就開始打工,幫襯家裡。
而我的弟弟,從小被父母疼愛,即使不愛念書,也是各種求著讓弟弟去念書。但即使如此,我對娘家還有弟弟,還是有感情的。 因為我記得生養之恩,即使對我不好,爸媽畢竟也把我養大了。
還有弟弟,雖然從小都欺負我,但畢竟血脈親情,我就只有這麼一個弟弟。所以我還是打從心底認為娘家會是我的退路,弟弟能和我守望相助。
可惜,我錯了,從一開始,娘家就沒有當我是自己人。或者說,以前可能還有一丁點情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