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事情在三年前有了轉變,母親突然跟我說了再婚的事情,那時候的她已經56歲了,突然跟我說起這件事情的時候還有些不好意思。
她說: 「你記得之前住在咱們街對面的那個賣包子的劉叔麼?他老伴去世有幾年了,我們倆還挺合適的。
他的子女們也是在外地發展,現在年齡大了跟前沒人,我們倆商量著能不能在一塊搭夥過日子。」 我聽完就樂了,覺得這是一件好事情,畢竟母親年紀也大了。
要是真能跟劉叔過到一塊的話也是一件好事了,起碼身邊有個知冷知熱的人也算有一個保障。 我很快就同意了下來,然後帶著老公回去跟劉叔他們家裡人吃了一頓飯。
這件事情也就正式定了下來,從那之後母親就搬到了劉叔家裡跟他一塊生活,老兩口閒著沒事的時候也會出去擺擺攤,賺點零花錢。
我怕我媽在他們家過得不好,就跟她商量著一個月給她兩千塊錢,供她生活用的,但她拒絕了,她總說她兜里有錢,總說她不缺錢。
來來回回推讓了好幾次她也沒收,最後我才決定了每年給她兩萬塊錢算是盡孝了,她這才勉為其難的收了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