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許是因為從小就是孤兒的緣故,也許這麼多年生活經歷的不幸福,導致了母親在生活中總是有些鬱鬱寡歡的樣子。
表面上跟鄰里鄰居們都談笑風生的,對誰都十分的熱情,哪怕是自己吃了虧也想要維護好跟大傢伙的關係。 或許在別人眼裡母親是個熱心腸的人,是個沒心眼的人。
可是在我心裡明白,母親就是討好型的人格,與人交往中生怕對方對自己不滿,她自卑,她害怕被人指指點點,她更怕日子過得冷清了之後想起那些悲傷的事情。
在我二十三歲那年找到了一個男朋友,我們倆是在一塊上班的,他平常就對我挺好的,又是幫我分擔工作,還給我送禮物。
送飯,漸漸的我們也就有了感情,把他帶回家裡的時候母親也對他十分的滿意,我們家當時沒有太多的條件,只有倆: 第一個,好好對我,第二個,以後給我媽養老。
彩禮可以不要,車房也能不要,但是這倆條件是我母親要求必須做到的。 就這樣他們家裡也很滿意,我們高高興興舉辦了婚禮,成為了夫妻。
本想著結婚後我們也在縣裡生活,隔三差五的也能夠去家裡看看母親的,可男朋友卻提出了想去外地打工的想法,他想要去外地投靠他的舅舅,為了過好日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