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國長達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之中,無論在哪朝哪代,皇帝都是至高無上的存在。他是百姓口中的「上天之子,九五之尊」,在各個方面都是精挑細選,絕對優先的存在,以清朝為例,皇帝主要負責總領天下的軍國大事處理。
大臣除了負責協助皇帝之外,主要負責保證皇帝平常的生活質量。飲食方面,有負責為皇帝篩選山珍海味的御廚,有生病之時斟酌用藥的絕頂御醫,還有負責皇帝平時業餘生活的太監總管,可以說皇帝除了處理政事之外基本不用操心什麼。
就連自己的後宮嬪妃,皇帝也沒有必要親自過問。比如清朝時期,妃子從選擇到侍寢方面都會有專門的人員來挑選,尤其是在選擇方面會嚴格把關,並不是觀察相貌的美醜,而是看重其他的兩大條件的滿足和一個部位的過關。
皇帝女人的來源
我們都知道,早在進入奴隸制社會的時候,女性在生產生活之中所占的地位就已經非常低下,尤其是進入到清朝這個君主集權空前強化的時代,也正是女性被壓迫最為嚴重的時候。
「大丈夫三妻四妾」這種帶有歧視性的說法盛行,就註定了女性婚姻的不公平,這種待遇自上而下貫穿了清朝的整個社會,男方地位越高,權勢越大,就意味著這種現象越發明顯。
尤其是在朝廷之中大臣與皇帝的結婚對象選擇,不是被迫性的政治聯姻,就是男性的單方面選擇,女性就像商品一般。
尤其是皇帝,清朝時期,帝王操勞於國家大事,自然是擁有抉擇天下美女的權力,根據當時皇帝的「後宮佳麗三千人」,來看,來源主要有以下幾種。
第一種是由太后指定的婚姻,此女子算得上是嬪妃的一種,一般由太后或是由太上皇指定,皇帝是不能拒絕的,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新皇登基的時候,會由太后做主讓大臣家的女子成為嬪妃,目的在於在新舊交替之際維護朝政的穩定。
第二種是由番邦與皇帝的聯姻,比如在乾隆時期,吐蕃等地為了拉近和大清朝的關係,會將部族的女子獻給皇帝,這類女子也可以成為嬪妃,但在地位上卻遠遠不及太后欽定的女性,第一類女子有晉升為皇后的機會,而後者則不具備。
第三類婚姻是皇帝自己來決定的,這類女子主要來自於民間,大都是皇帝微服私訪之時傾心的女子。
或許是村野女性,或許是大戶人家的千金,甚至有可能是青樓等風月場所的女性,總之這類女子雖然得到了皇帝的臨幸,但是並不會有嬪妃的身份。
因為當時皇帝可以貪圖一時之歡而四處留情,但是對皇宮中妃子的選擇卻有著嚴格的要求,這種等級森嚴的規定早從根本上就否定了來自民間的女子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