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日子過得讓我很是憋屈,我也越來越清楚地感受到了當初我爸媽不同意的理由。但結婚這麼些年了,程浩對我也算不錯。
我其實也蠻珍惜我倆感情的,我又懷孕了,所以我準備好好和他聊下,要麼婆婆就收斂一點。
要麼就搬回老家去住,我不指望她照顧我,但也不想挺著大肚子伺候她。結果我還沒說,程浩先找我了,說婆婆找了個老伴(就是那個一直搭檔的舞伴)。
婆婆想再婚,我知道是早晚的事,當初公公在世,她都能只顧自己一點都不關心公公,現在公公不在了,那肯定會名正言順再婚的。
程浩心裡怎麼想,我懶得去猜,他自己的親爸爸,他覺得心裡不彆扭,支持婆婆,那我作為兒媳婦,就不會多說什麼。我表達了我的意思,說我沒意見。
本來這樣也挺好,一開始說的是兩人再婚後,就搬回老家去住,畢竟那老伴也是跟著兒子住,兩人一起住誰家都不是很合適。
但可能是市區住慣了,又或者有別的啥原因,總之婆婆忽然就要求我們湊錢給她買婚房,說他倆在市區單住,連房子都看好了,在我們對面小區。
我完全震驚了,對面小區最小的房型,全款要60萬,換句話說,就算一家一半,我們要拿出30萬。公公生病,還有這幾年我們還房貸,家裡哪有錢給婆婆買新房。
程浩沉默了幾天,跑來和我說,讓我回娘家借錢,我自然是不同意的,先不說我娘家有沒有這錢,就算有,那最多也和之前說的那樣,我們換房子的時候,給我們湊一下,不是給婆婆再婚買婚房準備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