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子和女兒一歲了,我想出去打工。婆婆說她年紀大了,不能幫忙帶孩子,我只好自己帶,姜迪外出。 五年時間過去了,姜迪拿回家的錢越來越少,蓋房子的事一拖再拖。
我總感覺情況有些不對勁,到了第6年,孩子都上學了,我出去打工。 我和姜迪兩個人掙錢,斷斷續續用了四年時間給家裡蓋了房。 房子蓋好了,我發現姜迪和我的關係淡漠疏遠。
常年分居,他和我無話可說,過完年,竟然向我提出離婚,我沒有說什麼,答應。 我想帶走一雙兒女,女兒跟我,兒子不同意,說奶奶說他是姜家的獨苗,不會離開姜家。
姜迪得意的看著我,告訴我家裡沒有任何財產可分,讓我趕緊走。 我沒有吵鬧,帶著女兒離開,回老家,把女兒的戶口遷到我家,我們和我父母成了一家人。
本以為父母會埋怨我,他們卻說回來就好,還帶回來外孫女,他們歡迎。 女兒看著姥姥姥爺都對她好,她沒有什麼顧慮,和我父母相處融洽。
我兩個弟弟各借給我20000元錢,我和父母在縣城弄了一家熟食店,賣滷肉也賣涼拌菜,慢慢經營,維持生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