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是女兒不同意,一是因為房子小,公公來了要在客廳裡搭個小床,住起來太不方便了,二是老人邋遢慣了,喜歡抽菸喝酒,我女兒身為護士,職業關係接受不了公公。
我心疼女兒,也理解女婿,知道現在的年輕人愛乾淨,不愛跟老人同住,但做為獨生子的女婿,父母省吃儉用供他讀大學,無非希望有朝一日孩子事業有成,接他們來享福。
說來說去都沒有錯,只是出發點不同,為了避免女兒和女婿因為這件事情而影響感情,我想出一個兩全之策。 讓女兒和女婿每月各出2000元,為親家公租房子住,親家公打工的錢用於生活費。
女兒一口答應,女婿也理解我良苦用心,在離家不遠處給租了一間公寓房。 房子租好,親家公很快把家裡安排妥當搬過來了,由於女兒和女婿工作忙,我閒著沒事,便去幫忙收拾屋子。
見親家公背來的行李破爛不堪,我會把家裡閒置的被褥打車送過去,還有一些鍋碗瓢盆,也是我給準備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