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之所以把錢轉給表妹,讓她幫我隨禮,這也是有原因的。因為姑姑有三個兒子,一個女兒。三個兒子相處的也不怎麼和睦,按我媽的意思轉給表妹會更好些。
其實我媽和我想法一樣的,總感覺到女兒更靠譜些。 在我們那裡的農村,像我這個輩份的,隨禮五千到了1萬元就可以了,我之所以轉了2萬元。
是因為姑姑家住在城郊,我在城裡上高中的時候,一直住在姑姑家,姑姑和姑父兩個人都對我特別好。 尤其讓人難忘的是冬天高三的時候上晚自習,9:30才下課。
姑父怕我一個小姑娘走夜路害怕,就騎著自行車,打著手電筒來接我,當時我特別感動,感覺姑父就像自己的老父親,我想以後有機會了一定要好好報答姑姑姑父。
後來我考上了大學,姑姑姑父比我爸媽還高興,他們和其他親戚一樣,給我送了紅包。但在我上大學走之前,又偷偷的塞給我1000塊錢,讓我在路上買水喝。
一句話說白了,我覺得姑姑姑父對我和對他們的孩子沒有什麼區別,我甚至覺得對我會更好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