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跟老伴這輩子省吃儉用存了200萬的存款,我們打算給兒子買婚房,但因為小兩口都年輕,以後的事情誰也說不定,我是這麼打算的。 我跟親家實話實說。
如果需要我們全款200萬買房,我們就不加兒媳的名字,這就作為兒子婚前財產,當然兒媳若跟兒子一條心,以後早晚都是他們的。
如果兒媳想加名字,我們也贊同,我們就不全款了,我們打算給50萬讓他們付首付,寫小夫妻的名字,至於剩餘的他們就自己貸款。
親家夫妻聽了我的話,並沒有當時給答覆,說這件事要跟女兒商量了才知道。
後來通過兒子傳達,兒媳的意思還是讓我們全款買房,還說她跟我兒子本就是一條心,結婚了就沒想過離婚的事。
我跟老伴聽了還挺開心,想著小兩口感情深,反正房子早晚也是他們的,可誰知因為這事,兒媳後來對我們挺有意見。
給兒子買房,裝修,操持婚禮,一切都辦得很順利,看著兒子結婚,我跟老伴心裡樂開了花,我跟老伴說,既然兒子完成大事,我們心頭的石頭也該放下了。
以後我們就再存一些錢自己養老,過上輕鬆自在的日子。 前陣子兒子傳來好消息,說兒媳懷孕了,想著兒媳辛苦,我買了一些補品跟老伴去兒子家看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