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妹妹的婚事都操辦完了後就該輪到我了,但是那會兒家裡實在是窮,根本就拿不出彩禮來娶媳婦,爸媽也給我介紹了隔壁村的幾個人相親,可是後面大家都嫌棄我家裡太窮了,不願意跟我。
最後好在我一親戚幫我找到了一個不要彩禮的姑娘。 雖然那個姑娘腿腳有點不太好使,但是她不要彩禮呀,所以後面我只能娶了她做老婆了,可是我老婆剛給我生完孩子,還沒幾年她就走了。
當時她走之前叮囑我一定要撫養我們的兒子長大,我答應了她,可我老婆走的那年我才33歲,孩子也才兩歲多點,所以我在家裡是既當爹又當媽,日子過得非常的辛苦。
後面我爸媽為了讓我輕鬆一點就勸我再找個老婆,至少身邊也有個人幫我帶孩子我也輕鬆一點,本來我是沒有這個想法的。
被爸媽這麼一說後,我還真的想再重新找個老婆了,因為一個大男人帶一個孩子真的是太辛苦了,很不容易,所以後面我又給自己找了個老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