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女兒兩口子,是做外貿生意。前些年,生意興隆、財源滾滾,賺的盆滿缽滿。這幾年趕上疫情,商品無法流通,生意衰敗。兩個外孫都是親家母一手帶大,平常我過去看看孩子。由於三女兒是做生意的,神龍見頭不見尾。生意忙起來了,就很少到我這來。
對於我的存款,我坦誠布公的告訴了三個子女。30萬我是以備急用,放在了大女兒工作的銀行裡,急用時她得保證我隨時能提取。其餘錢我投資到三女兒的生意裡,產生的效益,她們三姐妹平分。如果賠了,三女兒要兌付我本金。這筆本金,等我躺在床上無法自理了,要用它來給我養老。
三個女兒,我不偏不斜,一碗水端平。存款數目公開化,等到我哪天閉上眼了,留下的積蓄她們三個平分。如果養老金不夠了,她們姐妹三個平攤。總之,我給她們立下規矩,只要我身體需要照顧,她們就用我這些錢來安排。只要孩子獨立自強,做家長的沒必要藏著掖著。
當然,每個家庭情況不一樣,老人保護養老金的方式也不要樣。我隔壁的王姐,有三個兒子,著幾個孩子看到王姐不在家,就偷偷摸摸、翻箱倒櫃的找存摺。王姐很苦惱,總對我吐槽她那點錢,真是不知道該放在哪裡?錢的多少又不能告訴兒子,怕早早被盯上,據為己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