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兒子買上房子以後,我就盼著兒子趕快說上媳婦。 我有一個同學在濟南上班,我委託他給兒子找個女朋友,後來在老同學的幫助下,兒子認識了在一個設計院上班的姑娘,她的老家是是德州的的。 兒子和這個姑娘交往的不錯,不久確定了關係,我給女方發了6000的紅包,算是家長的心意。
親家兩口子都在濟南做小生意,他們在那裡租房子住。 兒子和兒媳婦卻不著急結婚,我買了六色禮物,打算去濟南見見親家,商量一下兒子的婚事。
今年春天我去濟南住了三天,可是只見了兒子兩面,頭一次見面是我下了高鐵以後,我在車站上等著兒子過來接的我,他提前給我訂好了一家公寓酒店。 再就是臨走的那天,我們約親家吃飯,兒子提前訂好了一桌酒席,那頓飯花了2000塊錢。
我想了想,我把這2000塊錢給兒子轉過去了,兒子幾乎是秒收,連句客氣都沒有,我苦笑了,這小子真是認錢。 親家說,他們打算到年底訂婚,明年二月里結婚。
我在濟南住了三天之後,我就匆匆地返回來了,說實話,在省城我也沒覺得有什麼好,對我這個半老頭子來說,除了車多人多,再就是買東西貴,我曾經去酒店附近的一家大商場逛了逛,我一看那裡的皮鞋都1000多塊,一件襯衣都得好幾百,我趕緊出來了,這裡真不適合我這樣收入的人居住,我雖然在體制內上班,可是工資只有5000來塊錢。
回來以後,好幾個月沒見到兒子,這幾年兒子很少回來,尤其是談了女朋友以後,更是見不到人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