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23歲那年,二舅媽給我介紹了對象,婆家和我們村隔著一條小河。 訂婚的時候婆家給了11000塊錢的彩禮,我想把這些彩禮都帶回婆家去,當做我們小家庭的啟動資金。
可是母親說她把我養大不容易,還供我讀了那麼多年的書,這一萬一千塊錢的彩禮錢就給留下了,說是留著給弟弟買房子的。
那些年,我除了在家裡幫父母干莊稼活,我還天天去縣城賣青菜,我們家種了半畝地的菜園,拔了青菜以後,我就騎著家裡的那輛大彎把大自行車,后座綁上一個大簍子,裝滿青菜,奔波30多里路去縣城賣菜。 帶著一大簍子青菜到了縣城,我的後背早就被汗水溻濕了。
下午把菜賣完了,我騎著自行車回到家裡,累得精疲力盡,我洗把手洗把臉,還沒等坐下吃飯。母親就問賣菜賣了多少錢? 母親讓我趕緊把錢交給她,一分錢都不能留下。
我正是愛美的年齡,雖然我給家裡源源不斷地掙錢,但是我連一件襪子都買不起。 那時候賣成衣的很少,和我同齡的姑娘都去集市上買幾尺花布,做件新衣服穿,但是我的衣服打滿了布丁。
我結婚的時候,母親請人把院子裡的那棵大榆樹砍了,給我做了一個柜子,用紅漆染了,柜子里裝了一箱子餅乾,兩條最便宜的煙,這就是我全部的嫁妝,一分錢的壓櫃錢都沒有。 還好,我的公公婆婆通情達理,丈夫也沒有埋怨我沒把彩禮錢帶回來。
每到農忙季節,我和丈夫除了要幹家裡的活,還得去娘家幫著幹活。 我母親為了多掙點錢,在村裡包了十幾畝地。但是那時候父親身體不太好,根本幹不了重的農活,這些莊稼活都落到了我和丈夫身上。
那年秋天,幫娘家收完玉米,我和丈夫又汗流浹背地把玉米秸稈砍倒了,就等著下一場透地雨種小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