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一段時間,我的老房子拆遷,賠了120萬塊錢,我覺得在兒子家生活的挺好的,挺幸福的,兒子兒媳都對我很好,我一年到頭也花不了幾個錢,況且我每個月還有幾千塊錢的退休金,我要那麼多錢沒用,於是我便直接把他全部拆遷款都給了兒子。
我本來想著分給女兒一部分的,但是我想到女兒遠嫁這些年,我多次讓她帶女婿,外孫,回家看我她都不肯,我便放棄了這種想法。
我雖然有氣但是我打心眼裡還是挺在乎女兒的,給兒子錢的時候,我明確的告訴他,這120萬塊錢有女兒的一半。兒子當時並沒有說什麼,我默認他同意了。
自從兒子兒媳拿到拆遷款之後,我發現他們對我的態度發生了180度的大轉彎。以前我不做家務,兒媳從來不會嫌棄,每次做飯,她都會提前問我想吃什麼,可是現在不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