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子是和我有血緣關係的人,而且我們父子感情很好,兒子之所以說那麼多都是為了我著想,我也把兒子的話聽進了耳朵里。回去之後我想了一晚上,還是覺得不應該那麼輕易領證,兩個人先生活一段時間,不過確實過得幸福,那再領證也不遲。
但是我擔心小翠不會同意,因為小翠覺得不領證太沒有安全感,她害怕我欺騙她感情。為了能讓小翠放心,我決定主動給她六萬塊錢的彩禮,這樣她也能看到我的誠意。我的顧慮是沒有錯的,小翠聽說我不願意領證之後真的不願意和我在一起,直到知道我要給她彩禮她才同意。
我們在一起前說好了以後家裡的生活費由我出,家務活由小翠來做,我每個月還會給小翠3500元零花錢。但是小翠不能拿我的錢補貼自己的女兒。說好之後小翠就搬來了我家,第二天我就給了小翠3000塊錢生活費。結果沒兩天小翠就把這3000塊錢給花完了,當時我也沒有說什麼。小翠主動跟我解釋是因為家裡需要的東西太多,所以錢才花得那麼快。
所以我就把自己的工資卡給了小翠,那張卡主要是我在健身房的工資,每個月有4000多,裡面已經存有4萬多塊錢了。我覺得這筆錢肯定夠生活了,以後小翠也不需要再問我要。我們在一起五天左右,小翠就跟我說她的女兒生二胎了,她想給個紅包。